各党支部、各科室:
现将《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希望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责任制,在全校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工作机制,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设和谐幸福校园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中共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委员会
2012年8月30日
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结合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特制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苏炯川同志(校长)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五、负责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督促他们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七、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在全校的贯彻实施,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人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廉洁勤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梁庆均同志(党委书记)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协助校长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学校党委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的实际,及时提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措施和办法的制定,明确任务要求,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抓好检查考核,督促落实。
三、负责抓好学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五、抓好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氛围。
六、组织召开好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自查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以一定的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向群众反馈。
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人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廉洁勤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张志军同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协助校长、书记认真抓好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向党委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目标确定、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抓好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制订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学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履行监督职能,对学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抓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五、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
六、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廉洁勤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钟肇光同志(副校长、党委委员)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协助校长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重点抓好教学管理和教学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当中反腐保廉有关规定的落实。加强教学、实验实习仪器设备及考务管理,积极推行考务公开制度,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招投标及政府集中采购等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五、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
六、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廉洁勤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林碧祖同志(副校长、党委委员)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协助校长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重点抓好后勤管理、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工作当中反腐保廉有关规定的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坚决执行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及政府集中采购等制度。
五、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
六、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廉洁勤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罗红金同志(副校长、党委委员)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协助校长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重点抓好学生管理、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国家助学金发放、安全保卫工作当中反腐保廉有关规定的落实,规范招生录取工作,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的发生,规范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抓好学生的廉政意识教育,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
六、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廉洁勤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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