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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2年6月23日 编辑:zqzh 有29821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中共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我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和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印发的《肇庆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肇发办[2011]17)、中共肇庆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肇庆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肇党公开[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多样、便捷,坚持从实际出发,保证党务公开的实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形式多样。针对学校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1.基本情况。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等情况;校党委确定的全局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及落实情况;学校改革发展目标、规划等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等决策及落实情况;学校编制、机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其他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

3.思想建设情况。学校党委中心组和中层干部学习计划及其落实情况;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及优秀单位评选情况;先进典型、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

4.组织建设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收集、整改落实情况;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党费、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等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励表彰、职称评定情况;保障党员权利情况。

5.制度建设情况。校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及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和规定等;校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情况;纠正不正之风情况。

7.联系和服务教职工、学生情况。教职工、学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党组织领导成员帮扶困难教职工、学生情况。

8.其他事项。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中共肇庆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的《肇庆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内容要求,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之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范围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校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消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依程序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一般面向我校的全体党员。对事关学校发展、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开。党内公开的方式: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栏等;党外公开的方式:党务公开栏、校园网、校园广播、报刊等。

1.会议公开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工作会等及时向各党支部和党员通报情况。适宜向党外公开的,采取召开师生代表会议等进行公开。

2.公示栏公开

在便于群众观看的位置设置党务公开栏。

3.媒体公开

适宜向社会公开的综合性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4.网站公开

有些党务内容按要求在我校校园网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按照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

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

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

3.分期公开

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

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创先争优推荐(推选)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梁庆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志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员:钟肇光(党委委员、副校长)

林碧祖(党委委员、副校长)

罗红金(党委委员、副校长)

黄晓燕(党委办主任、工会副主席)

刘景和(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张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晓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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